四、 报送要求
1.名额分配:参赛论文的初评推荐工作由各报送单位在初评的基础上以学区、联盟校为单位组织择优上报。各学区、联盟校不超过 10 篇,特殊教育学校不超过 20 篇、第二、三、四、六幼儿园各不超过 3 篇,民办学校(不含民办幼儿园)各不超过 2 篇。
2.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各类遴选等程序的通知》规定,各单位要成立评审小组、制定相应评选方案、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评选结果要向全体教师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需学校党组织研究后加盖公章拍图一并发到教研室指定邮箱。
3、报送形式:本次论文评选县教研室只接收电子版,每个参评者只能报送一件作品,每个参评作品只能署名一个作者。各学区、联盟校、县直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请按照附件 1 如实填写上报汇总表,汇总表单位要具体到学区、联盟校。参评作品电子稿和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内(确保两者序号一致)以单位名命名[××学区(联盟校)2021“特殊教育”论文]压缩后,连同 — 3 — 参评作品万方官方查重软件下的全文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顺序与参评作品电子稿要求一致),一并发至邮箱: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中午 12 时(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4、格式要求:所有参评作品电子稿文件名不得署名,以作品名作电子稿文件名。为便于县级评选,各报送单位上报参评作品时,除按文件要求(见附件 2)报送一份与汇总表排序一致的正文带作者信息的电子稿外,另单独一个文件夹上报一份正文删除作者信息的与汇总表顺序一致的电子稿。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各报送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特殊教育教师充分认识到教科研工作的重要性,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活动。
2.本次评选将按县级评选结果排名的先后顺序择优推荐 30 篇参加市级评选。
3.待市级评选结果公示后,县教研室将按参评作品总数的 10、 25、35的比例分设县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4.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县级评选中所产生的费用,由教师进修学校从教研经费中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