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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城乡教育集团交流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合肥家教网   编辑:合肥学慧教育   更新日期:2022-8-2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城乡教育集团交流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受援学校: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度城乡教育集团交流教师考核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学年度城乡教育集团交流教师。
    二、考核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城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受援学校会同教育局包点科室负责人、督学责任区主任根据交流教师的出勤、工作量、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
    1.交流教师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工作总结;
    2.受援学校出具的交流教师出勤证明、工作量证明;
    3.填写《城乡教育集团交流教师考核鉴定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教育局各一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报县教育局备案。考核结果要在联盟校、中心校公示不少于5天。
    以上材料均需受援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校印。
    三、材料报送清单及时间 
    材料按顺序放好:1.《交流教师考核鉴定表》、2.出勤证明、3.工作量证明、4.交流教师工作总结、5.提供交流教师到受援学校任教班级学生名单及联系电话(一份)6.公示图片。请各受援学校以上材料于7月2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四、考核结论
    针对受援学校对交流教师的考核结果,县教育局将在蒙城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认定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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